河南郑州偃师市顾县镇李湾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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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顾县镇李湾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受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偃师市顾县镇李湾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的谈判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偃师市顾县镇李湾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招标编号:偃公建【****】***号*、预算金额:约***万元二、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及日期:本项目谈判公告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三、谈判信息:谈判时间:****年**月*日**:**谈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评标室评审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名单: 苏志伟 、申慧苹、 蔺彦锋(业主评委)四、谈判结果如下: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根据投标人最后一轮的报价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确定一名中标人如下:中标人:******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中标质量:合格单位地址:偃师市民康巷*号项目经理:李妙霞 注册编号:豫************五、结果公示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蔺先生电话:***********招标代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联系人:邢先生、李女士 电话:****-********、********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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