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SJG17-039)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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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受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 办公设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办公设备采购 (SJG**-***)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办公设备采购 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四、评标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时**分评标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九楼)***评标室五、结果信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柳州市三江县古宜镇桐漏**号 联系人:伍贵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地址:黄春柳 电话/传真:****-********、监督部门: 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六、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广西同泽******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