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咸丰县义务阶段公立学校电路租赁及运行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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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咸丰县义务阶段公立学校电路租赁及运行服务采购 采 购 人 咸丰县教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 义务阶段公立学校电路租赁及运行服务 预算价 人民币**..*万元 联系人 陈万谷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 ******咸丰分公司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咸丰县所有义务阶段公立学校(含所有教学点,不含民办初中及小学)全部实现光纤有线网络全覆盖,各学校均开通和运行以下服务:各学校互联网电路;教育城域网(内网)电路及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电路。*、互联网电路具体执行标准为:教学点**M,村小**M,乡镇中心小学及初中***M,城区学校***M。*、教育城域网(内网)电路标准是精品录播教室的学校是****M,其它完全小学***M,教学点**M。*、村级完小以上类别学校连通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电路根据需要设定。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我县电子政务协议办公系统实质性为电信部门为我县政府部门提供的大型局域网,其服务为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涉及政府各部门保密特殊要求;本项目要求实现村级完小以上学校连通本县政务协议办公系统,******采购。 经单一来源论证小组论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论证小组:何志恩、陈宏兴、田卫民 拟成交价格 总 价:人民币**.*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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