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呼和浩特基地消防器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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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第一次公开招标时,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内容如下:本招标项目为****年呼和浩特基地消防器材购置项目(招标编号: YSJ-SCMX-*******-*),招************,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 工信部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cn);注:其他网站发布信息无效。 *.项目概括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灭火器、灭火箱、消防栓标识贴、消防穿戴用具等消防类器材。*.*采购预算:本次采购的预算费用为**.***万元(含税)。 *.*供货期:本次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为一次招标分批供货,投标方中标后,按照招标方通知要求在**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服务。*.*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标人数量为*,中标份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中标人数量加*。*.*本项目将采购预算设置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应包含:灭火器或消防器材销售。 *.*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将“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每标段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接受公对公账户支付,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类型:若潜在投标人未要求开具四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要求开具四川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所需资料(公司的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一般纳税人证明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均开具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方式:电汇。如有意参与本项目,且通过公司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请于本公告发布时间(北京时间,同上)内,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号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玉林南路支行 帐号:**** ****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康复街凯莱迪花园酒店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其他说明 *.*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四川****** 联系人:杨莉平 池美珍 电话:*********** ***********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新城区鸿盛工************购买招标文件请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杨莉平 池美珍 电话: ***********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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