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普安县2015年龙吟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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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受普安县龙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普安县****年龙吟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日。特此公示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号-*标段(包)名称:普安县****年龙吟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招标人:普安县龙吟镇人民政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项目负责人:叶毅报价(元):********.**业绩:无第二中标******总分:**.**项目负责人:粟姚建报价(元):********.**业绩:无第三中标候选人黔西南州鸿建******总分:**.**项目负责人:徐艳云报价(元):********.**业绩:无公 示 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投诉机构: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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