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和平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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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公告\t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和平路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和平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 ******************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t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 蓝工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 经办人: 吴海婷 办公电话: *********** \t标段信息*\t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和平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EPC) \t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t\t\t****-**-** **:**\t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 招标部分估价: *****.****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家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单位进行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勘察(含工程勘察、测量)、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设计服务等)、施工(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灯光亮化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无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要求:\r\n需同时满足以下*个条件:\r\n*)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r\n*)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r\n*)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r\n*)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r\n*)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设计单位拟派);\r\n*)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勘察单位拟派);\r\n*)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施工单位拟派,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r\n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①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⑤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⑦近*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⑧近*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无 \t附件信息 \t \t\t序号 \t\t文件名 \t \t无 温馨提示:*、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