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2017年第一百零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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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会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地块位于玉洞大道北侧,良庆大道东侧,该地块总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由三宗地组成,其中************GB*****宗地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GB*****宗地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GB*****宗地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上述三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年、批发零售用地**年。 ************GB*****、************GB*****宗地:容积率>*.*且≤*.*,(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 %且≤**%;绿地率≥**%,建筑高度限定为≤***米(其中特定地区限高:地块内局部建设(不超过建筑总量的**%)可按不超过**%控制);停车位(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按不得少于*.*个/***㎡建筑面积,其他计容建筑的车位不得少于*.*个/***㎡建筑面积,同时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的规定执行。 ************GB*****宗地容积率>*.*且≤*.*,(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 %且≤**%;绿地率≥**%,建筑高度限定为≤***米(特定地区限高:地块内局部建设(不超过建筑总量的**%)可按不超过**%控制,沿良庆湖侧第一排塔楼建筑高度控制在**米以下,第二排控制在**米以下);地块内需要配置一所**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建筑密度>**%且≤**%,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停车位(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不得少于*.*个/***㎡建筑面积,其他计容建筑的车位不得少于*.*个/***㎡建筑面积,同时须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的规定执行。 在GC****-***地块中,************GB*****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GB*****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GB*****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用地须建设不得少于*****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得少于***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安置商业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具体户型、套数比最终按照安置农民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安置产业商铺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商铺布局、空间划分等应充分考虑后期装修装饰后符合消防及实际使用要求,原则上层高不低于*.*米、装修后净空不少于*.*米,如对层高有特殊要求,应根据规划指标和设计标准进行调整。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严格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审批号:(五象)****-***]的规定执行。 (二)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按《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号]执行,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 (三)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号)文件执行。 (四)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建设的内容、标准、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建设要求,协议书的履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同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安置协议》。竞得人须按照上述《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审批号:(五象)****-***],《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号)、(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号)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五)竞得人须按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按期开竣工,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 (六)本项目作为安置项目,须首先建设安置房,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安置房须首先开工建设,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所有安置房须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 三、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地块中除安置物业外所建商品住房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上述三宗地作为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三宗地均以起始价开始竞价,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三宗地分别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若三宗地挂牌价格均小于****万元/亩,三宗地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三宗地挂牌价格均等于****万元/亩,三宗地均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上述三宗地的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宗地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得少于****㎡,每次投报须为***㎡的整数倍。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者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对外服务窗口获取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者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车良革、戚克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陆云、覃铭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