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2017年第九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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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地块位于吴圩镇友谊路南侧,宗地号************GB*****;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年、批发零售用地**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且≤*.*,建筑密度≤**%,绿地率≥**%,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其余为住宅;特定地区限高: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建筑高度≤**米且不得超过海拔***米,项目审批前,竞得人须提供机场管理机构书面意见。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元/㎡。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挂牌价格***万元/亩且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的,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少于***㎡,每次投报须为**㎡的整数倍。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到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对外服务窗口获取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对外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喜珍 联系电话:*******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谭振超、梁宝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 八、查询网址 Http://***.******.***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