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font color=blue>南宁市</font>]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2标(八尺江西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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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标(八尺江西岸)施工 招标类别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标(八尺江西岸)。建设范围: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标(八尺江西岸)景观工程、护岸工程及仲龙路八尺江大桥上游约***米绿化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工程、护岸工程,共一个标段。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张烈霞 安全员 孙春阳;李鹏;侣斌;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省水****** 项目经理 安全员 张钦胜;余荣华;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水******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 谭福兵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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