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长寿山景区石鼓古井文化长廊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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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长寿山景区石鼓古井文化长廊工程项目结果******,受河南竹******的委托,就巩义市长寿山景区石鼓古井文化长廊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于****年**月**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巩义市长寿山景区石鼓古井文化长廊工程项目*.* 谈判招标编号:RCZB-****-**-**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谈判内容:巩义市长寿山景区石鼓古井文化长廊工程项目*.*项目预算:***.******.*** 谈判数量:共分*个标包。*.*项目地点:巩义市长寿山景区*.*建设内容:石鼓古井文化长廊工程*.*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三、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四、谈判信息:*.*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谈判地点:巩义市和平路中段瑞驰项目管理巩义项目部三楼*.*谈判委员会成员:郭军雅、王会萍、周继文 五、谈判结果确定最终成交人为: 河******成交价为:叁拾肆万柒仟元整(¥******.**)工 期:**日历天地 址: 巩义市杜甫路**号联系人: 李元源电 话: ***********项目经理:李文博六、信息发布媒介: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投标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质疑文件一并(传真、邮寄不予受理)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文件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竹******联 系 人:付先生地 址:巩义市竹林镇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 址: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华英大厦南***米路东)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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