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密市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龙泉村(扶贫)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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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龙泉村(扶贫)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准时召开。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密市****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龙泉村(扶贫)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号二、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元拟任项目经理:李轲祯建造师注册号: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元拟任项目经理:李建彬建造师注册号: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水安B(****)*****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元拟任项目经理:李腾飞建造师注册号: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三、评标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新密市纪检委驻水务局纪检监察室电话:****-********邮箱:FZKSWJ@***.com邮编:******地址:新密市农业路*号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密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密市农业路*号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联系人:耿先生 电 话:****-********水行政监督单位:新密市水务局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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