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软件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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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申请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软件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深圳******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一、 采购项目名称: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二、 采购内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软件系统采购 三、 申请单一来源事由及条件:事由: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软件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有三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为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比干大道卫辉市财政局,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人: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卫辉市比干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附:专家论证表相关附件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