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宜阳县锦屏镇马窑村文化广场及道路加宽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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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宜阳******委托,就宜阳县锦屏镇马窑村文化广场及道路加宽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宜阳县锦屏镇马窑村文化广场及道路加宽工程,宜政采****-**-****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宜政采****-**-****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宜阳县锦屏镇马窑村文化广场及道路加宽工程,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个月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磋商小组名单:文九巴、何建平、邓朝成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金额:第一成交候选人:******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号成交金额:******.**元(柒拾万零贰仟伍佰叁拾陆元整)项目经理、级别及编号:冯昆鹏、一级、豫************第二成交候选人:******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路**号**号西荷花园*号楼**层*号成交金额:******.** (柒拾万零叁仟元整)项目经理、级别及编号:王俊超、二级、陕************第三成交候选人:******地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号成交金额:******.**(柒拾万零叁仟柒佰元整)项目经理、级别及编号:冯昆鹏、一级、豫************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个工作日。九、公告日:****年*月*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宜阳******地 址:宜阳县锦屏镇联 系 人:邓朝成电 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米路西 联 系 人:茹国庆电 话:****-******** ***********邮 箱:**********@qq.com十四、附:宜阳县锦屏镇马窑村文化广场及道路加宽工程磋商文件**********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