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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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预中标公示安******受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于****年**月**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月*日组织资格预审,**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上午*:**组织开评标。经评审委员会认真、仔细评审后形成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国祯******。****年*月*日,项目实施机构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安徽国祯******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谈判备忘录。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BZCG**** ***/SP****-**-*****、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实施机构(采购人):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安*******、招标公告日期: ****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年*月*日二、中标结果:*、中标候选供应商:安徽国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号;法定代表人:王颖哲;*、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常永斋、闫龙超、梁德军、陈冰、王龙、李明瑞。*、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安*******、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亳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名称;(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五、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一)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四)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六)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