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园报告厅、演艺厅系统(北区一期)项目公开招标(TC2017(SZ)WZ0119)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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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新校园报告厅、演艺厅系统(北区一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 采购项目编号:******-******-******-****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园报告厅、演艺厅系统(北区一期)项目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 中标供应商中标供****** 法人代表任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号自编*栋***六、 报价明细本项目(项目编号:TC****(SZ)WZ****)报价清单明细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报告厅、演艺厅系统/*批*******详见招标文件*******七、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开标室(*)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负责人:徐在良,成员:石明宇、黄慧珍、彭金祥、谭宏峰 八、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投标人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理由******是是/******是是/******是是/ (二)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投标人名称技术总分商务总分价格总分开标价评标价综合得分*********.******.***.************.******.***.******************.************.******.***.**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通知书的发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各投标人和采购人可凭“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书”(请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结果通知书。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楼。窗口办公时间:上午*:**-**:**;下午*:**-*:**九、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 联系事项(一)采购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地址:佛山市江湾一路**号联系人:严家怡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楼、*楼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严家怡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先生 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 TC****(SZ)WZ****新校园报告厅、演艺厅系统(北区一期)项目公示文件.pdf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书.doc报价清单明细表.pdf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