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邓州市2014、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建设规划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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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邓州市高集镇李庄学校的委托,就邓州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邓州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建设规划项目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项目编号:HNJJ-****-***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五、评标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整开标、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河******项目经理:朱帅 证书编号:豫************中标金额:******.**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项目经理: 牛龙 证书编号:豫************中标金额: ******.**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聚发******项目经理:武静瑜 证书编号:豫************中标金额:******.**元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尚校长电 话:***********地 址:邓州市高集镇李庄村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冉电 话:***********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号正商向阳广场**A层。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公示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