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施工(二次)已经鹤节减示范办(****)**号批准建设。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评标工作在第二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推荐中标侯选人如下: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郑州森******建筑面积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建造师*.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桥~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中牟农业公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Ⅱ标段。/********.**合格三个月任利鹏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张海鹏刘安振马青旗姬艳红田培锋其它有关管理人员:预算员:樊孟辉*河南******建筑面积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建造师*.荥阳索河改造提升工程。/********.*合格三个月罗瑞轩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王红光赵新张亚萍苗艳芳李鹏媛其它有关管理人员:预算员:马肖阳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无公示期:**** 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人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委托人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其他组织或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人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该项目或者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 标 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年**月**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