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怀远县公安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皖C-2017-HY-CG-Z-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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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公安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人: 怀远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信永******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怀远县公安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的*套无人机,需配备无人机主机、星光级**倍云台相机、遥控器、地面接收设备、电池、充电器等。具体详见技术参数及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号仁和大厦*楼*、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 崔晓峰(组长)、刘德讲、盛庆超、姬庆伟、吴延超 *、监督人员: 黄涛 **、采购人代表: 吴延超;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星辰花园A单元****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华大厦*楼***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星辰花园****室。 **、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元。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 张怀珍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如有异议,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成交)结果。 公告单位:怀远县公安局、安徽信永******安徽信奥.rar蚌埠莱得.rar合肥全创.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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