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采购“新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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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申请采购“新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采购人: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二、项目名称: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采购“新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万元/年四、服务期限:两年五、拟成交供应商名称:许******六、拟提供服务项目内容:提供新能源通勤车租赁服务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鉴于前期该项目招标先后四次流标,原定****年*月*日新运营商承接到位无法实现,造成机关干部上下班非常不利,为了简化程序,节约招标成本,经主管副市长、市长同意,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服务单位。*、该项目前期四次招标流标的原因是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达不到三家,通过这四次招标只有许******一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考虑到保证本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故拟选用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八、论证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及联系电话姓名单位职称联系电话王保俊许昌市财政局经济师***********马妍许昌市地税局经济师***********张涛许昌市财政局经济师***********九、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不接收邮件)形式递交至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并同时抄送许昌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十、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监管部门: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附件:签到表及专家论证意见表[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