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固阳县水务局固阳县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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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固阳县****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项);(*)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采购人名称:固阳县水务局采购人地址:固阳县采购人联系人:赵伟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项目负责人:任明燕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悠乐汇C座-****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评审成员:陈剑宏 仲伟克 赵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水务局、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