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达茂联合旗惠民小区供水加压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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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达茂联合旗惠民小区供水加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采购人联系人:杜力维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http://***.******.***/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项目负责人:韩静茹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包头市开发区燕赵锦河湾**A-***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陈英杰 丁香梅 韩慧瑜 杨丽琴 杜力维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