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关于《连平县垦造水田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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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垦造水田项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号)和《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平县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府办〔****〕**号)的要求,我局拟定了《连平县垦造水田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月**日征求县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意见,现将《连平县垦造水田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告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联系人:黄 莺联系电话:****-*******邮箱:lpxgpg@***.com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南*号连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下载: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连平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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