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下属各食堂、餐厅一次性餐具易耗品采购项目(重招)(招标编号:GDJY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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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中医药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下属各食堂、餐厅一次性餐具易耗品采购项目(重招)(招标编号:GDJY********HG***B)(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澄清更正事项、内容*、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用户需求书”中“★(*)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其中,一次性餐盒、一次性胶袋、一次性汤碗、洗洁精必须提供QS认证;”更改为:“(*)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其中,一次性餐盒、一次性胶袋、一次性汤碗、洗洁精必须提供QS认证;”*、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邀请函”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如需邮寄,需另加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更改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如需邮寄,需另加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邀请函”中“八、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更改为:“八、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更改为:“十、开标时间:****年*月*日**:**”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与本澄清公告不符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号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号*楼联系人:帅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岳老师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先生 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广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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