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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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租赁项目建设单位:济南泉城公园管理处招标内容:工程名称: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租赁项目截止时间: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受济南泉城公园的委托,对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人:济南泉城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内容: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济南泉城公园竹园商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业态定位于经营销售:瓶装饮料、矿泉水、预包装食品、特色旅游纪念品及各类儿童小玩具,作为泉城公园服务游客的配套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号,济南泉城公园东南门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注册资本金**万元(含**万元)以上;*.*具有经营销售瓶装饮料、矿泉水、预包装食品、特色旅游纪念品及各类儿童小玩具的类似经验;*.*对于不讲诚信、无经营资格、履约能力差和不履行合同约定到期拒不撤出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相互之间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接受其中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接受其中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至****年*月**日前在泉城公园已有两项租赁或租赁项目且合同未到期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投标人委托泉城公园在职或在编职工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中标人租赁期间经营的相关要求:*.* 租赁期间,中标人严格遵守 “公园姓公”的各项要求,注重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为公园游客提供服务活动。严禁利用租赁的房屋设立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以及内部接待等实行会员制的、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不得用于办公及开办幼儿园,必须对市民游客开放。严禁利用租赁的房屋及周边设置募捐箱和功德箱。*.* 租赁期间,中标人须服从济南泉城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如车辆、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园区禁止车辆入园,禁止车辆进入公园园区及租赁场所,公园不提供免费停车区。如需停车,投标人自行与周边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联系。*.*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内外装饰装修,不得增设户外广告牌、雨篷(遮阳篷)和其它各类户外设施。*.* 中标人承诺只准在租赁房屋室内经营,不准超出房屋增设外摊、并摊等行为,不得在室外从事各种经营、广告、宣传促销等活动。*.* 中标人不得经营销售对公园环境有影响的烧烤、油炸羊肉串、鱿鱼、臭豆腐等内容,不得经营销售现场加工类的各类食品;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私设食堂,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使用、存放各类天然汽、煤汽或其它可燃汽体瓶/罐,不得动用明火,开火做饭。*.* 中标人须自行投入购买安防及经营相关设备、设施,达到消防安全和经营使用要求。租赁期结束或租赁合同终止后,装修后的房屋及建筑附属物无偿归招标人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年*月**日到****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在济南市文化西路************室。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元/套。售后概不退回。*、购买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或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年*月**日上午*:****.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号A******二楼***会议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号西座****室联系人:宋素娟、于梦雨电话:****-********/**电子邮件:sdtcgc*@***.com邮编:******开户行:******济南市中支行账号:************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