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高新区春节期间装饰灯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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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春节期间装饰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春节期间装饰灯具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ZT****-SN-HW-QC-****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都市之门A座****室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座****室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装饰灯具设计、采购、安装、维护等。 项目用途:环境美化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万元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并通过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时*、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室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号都市之门A座四楼会议室十、其他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洪涛联系方式:***-******** ********传 真:***-********-***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账 号:************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