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猪瘟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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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号)的要求,华春建设******受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年度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货物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名称及数量: 标段 标包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第一标段 第一标包 猪瘟脾淋苗 ***万 头份 *** 第二标包 猪瘟脾淋苗 ***万 头份 *** 第二标段 第三标包 猪瘟细胞苗(ST) ***万 头份 *** 第四标包 猪瘟细胞苗(ST) ***万 头份 *** 第三标段 第五标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活疫苗 ***万 头份 *** 第六标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活疫苗 ***万 头份 *** *.*项目编号:HC-JLZB-****-****.*资金来源:政府资金*.*交货地点:吉林省内指定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在接到电话**日内送达*、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专项疫苗生产批件文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GMP证书,具有兽医药品监察所产品检测(CMA)报告。*.*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发售: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和本项目标的物相符)、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相关证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华春建设******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大厦B座**楼联系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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