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谈判备忘录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应城市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宇凌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应城市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应城市蒲阳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宇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小妹***********代理机构地址: 孝感市长征路*号一、采购项目内容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于****年**月**日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通过磋商小组评审,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牵头方)、上海******(联合体成员方)完全响应了本项目的各项采购要求,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文规定,政府方谈判工作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与第一成交候选社会资本开展项目签署合同协议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年*月**日上午在应城市市政府***会议室,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建采购确认谈判小组(以下简称“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授权代表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体(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方”),就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作进行了谈判并达成一致,确定其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一、确认谈判结果经过充分磋商谈判,政府方认为社会资本方作为环保界的领先企业,拥有成熟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且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实施方案、磋商文件解读较为全面,对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方面均有独特的设想和准备,对招标文件积极响应,故政府方认为社会资本方符合项目合作条件,确认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上海******联合体为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二、有关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尽快开展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项目PPP合同中加以约定。*、双方拟定的项目PPP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乙方签署,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政府方代表:应城市人民政府:陈晓明市政府法制办:李秀林市政府督办室:李达非市财政局:张国元市建设局:喻世宽、孙宇凌市发改局PPP中心:杨立群市环保局:宋国平市审计局:王晓莉市国资委:李大桥市国土资源局:赵民市国税局:程洪涛市地税局:徐伟市工商局:陈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卢世光应******:李鸿志财务专家:祁承红法律专家:熊炼社会资本方: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李松林、刘双、许刚、周东明上海******:张军伟附件:《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谈判备忘录》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人:应城市城乡建设局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号联系人:孙宇凌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孝感市长征路*号联系人:崔小妹电话:***********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于****年**月**日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通过磋商小组评审,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牵头方)、上海******(联合体成员方)完全响应了本项目的各项采购要求,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文规定,政府方谈判工作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与第一成交候选社会资本开展项目签署合同协议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年*月**日上午在应城市市政府***会议室,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建采购确认谈判小组(以下简称“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授权代表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体(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方”),就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作进行了谈判并达成一致,确定其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一、确认谈判结果经过充分磋商谈判,政府方认为社会资本方作为环保界的领先企业,拥有成熟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且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实施方案、磋商文件解读较为全面,对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方面均有独特的设想和准备,对招标文件积极响应,故政府方认为社会资本方符合项目合作条件,确认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上海******联合体为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二、有关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尽快开展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项目PPP合同中加以约定。*、双方拟定的项目PPP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乙方签署,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政府方代表:应城市人民政府:陈晓明市政府法制办:李秀林市政府督办室:李达非市财政局:张国元市建设局:喻世宽、孙宇凌市发改局PPP中心:杨立群市环保局:宋国平市审计局:王晓莉市国资委:李大桥市国土资源局:赵民市国税局:程洪涛市地税局:徐伟市工商局:陈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卢世光应******:李鸿志财务专家:祁承红法律专家:熊炼社会资本方: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李松林、刘双、许刚、周东明上海******:张军伟附件:《应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谈判备忘录》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人:应城市城乡建设局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号联系人:孙宇凌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孝感市长征路*号联系人:崔小妹电话:***********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