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大灰厂东路(长辛店北一街~莲石路)道路绿化工程资格预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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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作为拟建大灰厂东路(长辛店北一街~莲石路)道路绿化工程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绿化施工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投标资审通告。*.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灰厂东路(长辛店北一街~莲石路)道路绿化工程(*)工程建设地点:大灰厂东路(*)招标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万平米,计划投资额约***万。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道路绿化工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招标人简介:(*)名 称:北京市公******(*)单位性质:国有(*)法定代表人:戴景珠(*)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号(*)联系 人:刘兴华(*)联系电话:******** ************.工程筹建具体情况简介:(*)设计图纸情况:齐全(*)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开工条件*.申请条件: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经历和一定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附表中列出);技术负责人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附表中列出);项目管理部成员构成中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公布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时间: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予以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以传真或挂号邮递方式按上文注明的地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人随后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