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第一包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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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M-*******************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招标业务一部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号联系方式:赵焕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修海龙,***-********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中国铝业大厦*层***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附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服务费发票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外资企业或具有外资背景;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中国铝业大厦*层***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中国铝业大厦*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三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公告期: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