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除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福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除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除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FJGC-ZB-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林丽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福建******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层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的名称: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除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数量:*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主要为洋里污水处理厂每日产生的污泥服务。(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凡有能力(须具有除臭系统方案的二次优化及设计、设备制造、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注册资金不小于****万元人民币,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证书;(*)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个污水处理厂单个处理系统风量不小于*万m*/h的除臭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并成功运行*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污水处理厂单个处理系统风量不小于*万m*/h的除臭系统设计供货安装并成功运行*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提供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明)以及由使用方或业主方出具的上述材料属实的证明材料,如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承包范围,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说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至少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报价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古田路***号中美大厦**层。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磋商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元,售后不退。(*)报价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号中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号中美******。四、其它补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发布公告的媒介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 ******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 号: **** **** **** **** ****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林丽项目联系电话:****-********、********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