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新县公安消防大队警营文化和外部围墙宣传栏(项目编号:GXSXCZJ2018007)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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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大新县公安消防大队警营文化和外部围墙宣传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大新县公安消防大队警营文化和外部围墙宣传栏(项目编号:GXSXCZJ*******) 。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大新县公安消防大队警营文化和外部围墙宣传栏,如需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 大写 贰拾陆万玖仟陆佰捌拾陆元陆角捌分(¥******.**元 )。 合同履行日期:**日历天。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标公告。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开标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崇左开评标室【崇左市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楼***号】。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韦玉梅(组长)、潘浩、钟礼凤 。*、成交信息:成交单位名称:******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号融昌.邕江银座*号楼****号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陆万陆仟伍佰零叁元陆角整(¥ ******.**元)工 期:**日历天。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号联系人及电话: 韦工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崇左市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楼***号联系人及电话:何工 ***********;*.监督部门: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或受托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