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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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告内容*、项目名称: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编号:州公易采【******】-**号*、项目联系人:骆军*、项目联系电话:************、项目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类型:货物*、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陶正伦、谢智荣、陈鹏*、单一来源成交信息:序号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地址主要中标内容中标金额(元)操作*黔西南******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南环路***号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删除 *、采购人名称: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地址:兴义市延安路**号项目联系人:吴文进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联系地址:兴义市桔山广场铭都公寓A栋**楼?项目联系人:骆军?联系电话:*************、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经过四次询价采购招标均因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废标,再次招标不能满足招标人急需要求。为确保警用摩托车及时采购到位并投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警用摩托车机动灵活的优势,快速反应及时疏解城区交通拥堵,提高道路交通保畅能力,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经过四次询价采购招标均因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废标,再次招标不能满足招标人急需要求。为确保警用摩托车及时采购到位并投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警用摩托车机动灵活的优势,快速反应及时疏解城区交通拥堵,提高道路交通保畅能力,根据贵州省兴义市公安局文件《兴义市公安局关于变更警用摩托车采购方式的请示》(兴公呈【****】**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社会力量进行采购,本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ppp项目:否附件:贵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