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中心学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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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邀请函(二次)*.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中心学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列入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庙岭【****】**号,湖北中天******(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采购地点: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中心学校或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预算:**.*万元(校车租用每年*.*万/辆,共需投入**座及以上(含**座)的校车*辆);采购内容:*、校车租用(接送小学学生往返校园)*、需求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相关标准及规定执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路线给予完善的执行实施方案。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一至周五早晚各一趟,寒暑假除外。(具体条件详见用户需求书)*、服务期限:一年。*.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供应商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或承诺在合同签订时能够为本项目所需车辆取得校车标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鄂州市文星大道**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承诺函原件;(*)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或在合同签订时能够为本项目所需车辆取得校车标牌的承诺函原件;(以上第*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帐户:*****************行号:************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年*月**日下午**:**-**:**时提交至湖北中天******,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联系方式*.*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中心学校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联系人:尹章华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湖北中天******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号明堂市场四楼联系人:欧亚琪联系电话:****-*******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