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坛大队消防车车辆采购招标延长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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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坛政采****- M*******(公)-***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坛大队委托,就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坛大队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吨泡沫消防车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因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延长报名时间,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坛大队消防车辆 项目编号:****- M*******(公)-***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标段一、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辆, 标段二、*吨泡沫消防车*辆本次招标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预算:标段一、***万、标段二、***万 *、项目说明: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需增配备*辆消防车,具体情况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三)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现场备查)。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底盘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认证证书)”原件或提供交车时提供*C证书的承诺函; (*)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V标准(★货物交付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整车免费保修一年,上装免费保修三年,泡沫罐免费质保**年; (*)三年内每年两次免费车辆巡检;承诺与消防大队签订售后维保协议。 (*)★整车进口消防车因消防部队装备进口免税政策政策调整或取消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采购方有权终止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原公告: http://***.******.***.cn/html/ns/zfjzcg_cggg/*******.html 五、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整,,原公告的报名方式不变,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原有投标人提交的资料继续有效,未报名单位请在上述延长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 六、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坛区清风路*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坛大队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坛大队(金坛区南环路***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