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综合农贸市场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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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综合农贸市场规划设计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号文批复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代理机构为湖******,******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定对该项目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综合农贸市场规划设计项目;*.*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建设地点:沱江镇阳华路以北、瑶韵步行街以南、春华路以西、市场间道以东;*.*建设规模及概况:该建设项目包含建设*栋**层住宅楼,*栋*层精品商业楼,*栋*层农贸市场,*梯层地下车库(市场及精品商业街下各一层),*栋*层物管用房及配电房,以及道路、广场、环保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设计周期:**日历天;(*)详细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节能咨询、绿色建设设计(标识)及咨询等工作随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景观设计(方案)及配合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不因实际设计规模调整而增加。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包含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及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规划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注册)规划师资格;结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等)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可查询网址和密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已承担招标人建设项目设计且建设项目未竣工决算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考虑到项目的复杂性,为帮助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环境等情况,更直观认知并辨识项目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参与人员)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其所有费用、风险均由投标人自理,无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不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法人代表或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参与人员)持以下证件到湖******(驻永地址:永州市沱江镇长征路***号*楼)报名登记:(*)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现场踏勘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二维码模糊不可查,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投标人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建筑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结构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规划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等))职称证书(原件);(**)项目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可查询网址和密码;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经查不属实的,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号)三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八、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排名第二、第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人民币叁万元、壹万伍仟元补偿,补偿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获得补偿费用设计人的方案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cn/)网站上发布。十、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苍松东路**号联 系 人:陈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湖****** 驻永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号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