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输变电工程LPWD01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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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输变电工程LPWD**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输变电工程LPWD**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标段投标人预期中标价(元)推荐排序LPWD**中国********,***,***第一中标候选********,***,***第二中标候选人黑龙********,***,***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工期、企业资质、财务、信誉、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包括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发布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http://***.******.***.cn/)“招标信息 - 中标公示及关键内容信息公示”栏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年*月**日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以外的,请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五)相关请求及主张;(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招 标 人:吉******联 系 人:丁凯 电 话:****-********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号邮 编:******行政监督: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 话:****-********廉政监督: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吉林省监察厅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电 话:****-********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交通大厦邮 编:******招 标 人:吉******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