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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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号兴宁区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XYLG********-NXN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号兴宁区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南宁市茅桥路*号的习艺基地A栋一层*-**轴至*-**轴、一层*-**轴至*-**轴、二层至七层*-**轴至*-**轴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万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报价(元)* 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号兴宁区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 *项 *******.** 评审专家名单:王仕宁、宋业成、钟伟明、罗先群、王红红 交货期/工期:购买服务期限为*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个月计算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罗笑梅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新民路**-**号中明大厦十一楼C座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刘健****-******* 五、监督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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