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招 标 单 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代 建 单 位 :******招标代理机构:******日 期:二一八年二月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根据穗南发改项目【****】**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就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叶工 电话:***-********代建单位:******联系人:柯工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投诉电话:***-********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四、项目概况: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工程位于灵山岛南部庙南村,上横沥大桥东北侧,西接番中公路。项目主要为配合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的开发建设,满足灵山岛的拆迁安置需求,安置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安置区建设**栋共**座**层高层住宅楼及垃圾压缩站、村委等,设有社区居委会、物管、老年服务站、公厕等配套公建。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万,设一层地下室,共建设安置房****套,首层部分架空。 住宅建筑,最大年预计雷击次数为*.***次/a,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属二类防雷建筑物。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一)本招标项目分为*个标段。(二)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建筑物的防雷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出具科学、公正的技术检测报告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三)招标控制价:**.*****万元。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年*月**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年*月**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http://***.******.***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费每套***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收取,售后不退。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日。十、投标人合格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防雷设施检测资格证;*、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报名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诚信档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号C栋*楼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十六、其他说明:*、关于异议和投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建设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年 月 日附件*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年 月 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