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南屏东排洪渠水质提升及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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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南屏东排洪渠水质提升及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受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南屏东排洪渠水质提升及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XD****-***F;采购计划编号:P-********-****** )拟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项预公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人密切关注。):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限、项目属性*.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南屏东排洪渠水质提升及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数量:香洲区造贝、南屏东排洪渠****年至****年水质提升及养护服务一项;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陆万肆仟伍佰伍拾伍元伍角(¥*******.**); *.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年*月-****年*月)。*. 项目属性: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综合评分法。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环保工程相关的。*.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省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类别范围为环境生态或污染水体修复等与本次招投标内容相关类)。*. 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时间须包含****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当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查询证明中供应商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cn/)、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cn)。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宁胜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广******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前南路***号二楼 邮编:******联系人:曹开选、****-*******转****、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香洲区:****-*******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广******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