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石拐区农牧林水局《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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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状态为“有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采购人名称:石拐区农牧林水局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李祥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项目负责人:任明燕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采购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郭德平、祁志平、杨丽琴、赵惠、王勃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农牧林水局、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