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湾开发区产业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展示馆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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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相关部门核准,决定就杭州湾开发区产业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展示馆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部门与两区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一、 采购项目:杭州湾开发区产业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展示馆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可变冷媒流量多联式冷暖型空调设备原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含)以上,授权的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在浙江******(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楼招标代理室)。四、采购人联系人员及方式: 刘先生***********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六、公告发布: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七、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浙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