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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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二、采购项目名称: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PPP项目三、项目内容: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针对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临港工业园区内大气污染物的实时在线监控系统、治理系统组成。其中,监测系统具体内容包括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园区周界特征因子在线监测与移动监测系统、企业厂界VOCs在线监测系统、企业污染源VOCs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中心软件平台系统等;治理系统具体内容包括质量保障实验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环境应急治理车等。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亿元。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号)文件精神,推动社会资本参与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建设工作,镇江新区管委会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四、采用""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理由如下: *、 本项目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且建设、运维和治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技术性,采购文件中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项目合同草案条款。 *、 采用竞争性磋商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或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项目,灵活、协商性强、竞争性好。 *、 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新管复〔****〕**号)也建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因此,竞争性磋商方式更有利于获得更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且采购效率较高,特此申请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五、如有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将不再受理。特此公告。 采购人: 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 监管部门: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南山路**号) 采购人地址: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号 监管部门地址: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南山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 王坚 监管联系人: 徐志伟 采购人电话: *********** 监管联系人电话: ****-******** 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