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昆区医院便携式彩超及电动妇科检查床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包头市昆区医院便携式彩超及电动妇科检查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每种仪器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家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或现场彩色照片)和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昆区医院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吕永亭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A座**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项目负责人:闫国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号解放大民公寓***室办事处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冯朝霞、李凤志、吕永亭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区医院、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