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关于察隅县7条农村公路施工招标公告的澄清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潜在投标单位:我公司受林芝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察隅县*条农村公路监理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于****年*月*日在《西藏商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号)规定现将原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中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取消。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澄清后的内容做好后续的投标工作。特此澄清!重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