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关于相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商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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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受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其相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商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J****-XC-G-***号二、招标内容:相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壹元整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一)合格投标单位的要求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投标单位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如为分公司(分所)参加投标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投标单位符合上述“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备查);*. 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递交报名资料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每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号)*、接收人:苏州市创******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号)七、其他应说明事项:*、询问和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 人:潘莉莉 电子信箱:******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联系人:曾旻 联系电话:****-********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