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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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CZJK【****】**号申请理由:大量农药、兽药等残留物质标准变更为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现有的一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购于****年,使用年限较长,后期运行存在不稳定的可能性,故申请购置一台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号邮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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