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古田县村道(C745)梨溪路马鞍头至溪边(下贝桥)改造工程一阶段补充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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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村道(C***)梨溪路马鞍头至溪边(下贝桥)改造工程一阶段补充通知*招标编号:闽江辉[N-****]古招字第**号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作为古田县村道(C***)梨溪路马鞍头至溪边(下贝桥)改造工程一阶段(招标编号:闽江辉[N-****]古招字第**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项*.*条“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签到。”更改为“开标时,投标单位使用投标银行保函递交投保保证金的需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到现场提交投标银行保函原件,其余投标到位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场”。所有澄清和补充通知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以免错过可能的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阅相应通知、答疑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结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此不承担责任。****年*月**日 招标人:古田县鹤塘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