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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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受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采购编号:LYZF-****-**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治理面积**k㎡)实施方案编制、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等全部勘察设计任务;*、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四、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询价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洛阳******六楼会议室六、询价小组名单:白明(组长)、潘念龙、衡丹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农业路北苏荷公寓****号八、成交金额:**.**万元九、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支付。十四、采购单位: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联 系 人:衡先生 电 话:***********十五、代理机构:洛阳******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联 系 人:秦先生电 话:****-********邮 箱:lyzf****@***.com洛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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