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六安市市直单位离休干部2018年度“订奶”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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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年度“订奶”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二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一)项目名称:六安市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年度“订奶”(二次)项目编号:LACGZX-H*******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芜湖分公司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一楼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万零柒仟伍佰肆拾叁元伍角陆分(******.**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卫岗瓶装鲜牛奶、***人、*.**元/瓶。(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周汝告 李登三 采购人名称:中共六安市委老干部局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号楼***室 联系人:李登三 联系方式:****-*******(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室项目负责人:汪婷婷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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