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GXJD-2018(ZB)-011】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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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受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项目编号:GXJD-****(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巫秋英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绍武,****-*******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代理机构联系人:巫秋英,****-*******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栋*楼一、采购项目内容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GXJD-****(ZB)-***】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一、项目编号:GXJD-****(ZB)-***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三、质疑事项、内容:质疑人名称: 广******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丽芳联系人:卢健攀质疑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广西南宁电子科技广场综合楼*层***号联系电话:***********质疑人名称:广西******法定代表人姓名:陆国琪联系人:刘亚伟质疑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广园路**号元亨陶陶居*栋*单元***号联系电话:***********质疑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志国联系人:秦学燕质疑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号****房联系电话:***********广******、广西******、******:我公司于*月**日收到广******,于****年*月**日收到广西******,于****年*月**日收到******,以直接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GXJD-****(ZB)-***】”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此前****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GXJD-****(ZB)-***】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一、项目名称属于笔误,以标题项目名称为准,特此说明。广******质疑事项与****年*月**日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GXJD-****(ZB)-***】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内容一致,且内容已做过答复。详见:http://***.******.***.*/view/staticpags/zyts_zy/*ab*a********e*******feac*c****f.html及http://***.******.***.cn/cggg/dfgg/qtgg/******/t********_*******.htm质疑事项一:*、序号**第*小点“***mm×***mm×*.*mm,*、***mm×***mm×*.*mm,∮*.*冲孔,乳白色;”*、序号**中“规格:***×***×**mm”*、序号***第*小点“*、规格:ZRYJV-*×***+*×**,”均对投标货物进行了限定,且按照采购需求说明。“六、招标文件中未标有“★”的条款是一般性参数,有*项及以上不满足的,按投标无效处理”的规定。明显倾向特定产品或特定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也许能够满足其中一两项,但多项要隶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无法进入的隐形壁垒,存在按照内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做"的倾向。不符合招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答复:针对外形尺寸、体积重量、外形形状的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指定的发布媒体。****年*月**日发布的“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监控、网络项目设备招标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改公告”。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一旦中标后不能更换其它品牌型号供货。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请仔细阅读。质疑事项二:①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序号**“机架式服务器”第**条“**、★服务:提供原厂*年*×**售后支持服务,提供原厂基础安装服务;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服务,要求供货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夯承诺函原件。②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序号** “虚拟化软件”第**条“ ★**、服务:提供原厂*年*×*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供货时需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事实依据:提到“原厂售后”字眼。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第*点“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及要求”的“质量保证期”要求“整个分标质量保证期:*年或*年以上(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分项货物有要求按分项要求。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对本项目设备及软件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外的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另行商议。“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而非原厂提供售后服务,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规定如此多“原厂”售后服务意指此部分产品售后与乙方无关吗?③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及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第*点要求“ *、中标人在系统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须提供一年的原厂免费维护期(含系统维护、技术咨询、功能调整、接口调整、软件版本升级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并且在正式运行后一年内,负责升级完善相关核心技术,以保证使用技术的领先性。” 事实依据:提到“原厂”字眼,本招标文件中***个品牌厂家。此货物种类和厂家如此之多,难道买几个钉子也需要原厂维护吗?如何做到所有的全部是原厂质保?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此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明确指出具体需要原厂售后的货物?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第*点“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及要求”的“质量保证期” 要求“整个分标质量保证期:*年或*年以上(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分项货物有要求按分项要求。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对本项目设备及软件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外的服务费用由采贝勾人和中标人另行商议。”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而非原厂提供售后服务,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规定如此多“原厂”售后服务意指此部分产品售后与乙方无关吗?答复:采购文件已经描述非常清楚分项货物有要求按分项要求,无分项要求的按商务条款约定。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仅为格式,最终内容由中标人与业主商议。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乙方可以通过货物本身有原厂售后的,或自身可以有能力进行售后的,或委托其他能力的机构进行售后的,根据采购需求要求进行售后服务。不论乙方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供货商,通过什么形式,什么方法必须保证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作为被支付人义务,怎么与乙方无关?且贵公司能对一些涉及高工艺,高技术,专利权的货物有能力自主维修、维护、安装?这些货品没有售后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常识来说,您觉得可能吗?且质疑人描述“本招标文件中***个品牌厂家,此货物种类和厂家如此之多,难道买几个钉子也需要原厂维护吗?如何做到所有的全部是原厂质保?”。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说明的一、二点已经解释,再者何以得出***个品牌厂家结论,请提供证明材料。货物以合法出厂为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至于几个钉子的问题,华晨宝马、北京奔驰、上海大众、苹果手机、华为手机等,核心部件产自国内外,其他零件来自各个制造商,发动机可能是三菱、通用,车灯可能是飞利浦、松下,摄像头可能是索尼、莱卡,电池是三星、 骆驼等等,售后由主体承担及处置,此类常识性及市场显性问题无需多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事实依据不充分,该项质疑予以驳回。质疑事项三:①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点“红外探测器”的第**点要求“ **、要求提供CCC认证。”;②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点“**口接入交换机”的第二点“二、技术参数要求”第*点要求“ * .★整机交换机容量不小于*.**Tbps,转发性能不小于**Mpps,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和链接地址;”③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点“下一代防火墙”的第*点要求“ *,★支持双机堆叠技术,融合后可统一管理配置并实现负载分担和业务备份,******盖章;”类似此种限制还有很多此处不一一列举,此需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五点“五、招标文件中标有 “★”号的条款是主要参数,必须满足或者优于,否则投标无效。”和第六点“六、招标文件中未标有“★”号的条款是一般性参数,有 *项及以上不满足的,按投标无效处理。”已经做了明文规定如果不满足将废标,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已经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答复:贵公司该项质疑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明显倾向特定产品或特定供应商的质疑根据。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以明确:*、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第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采购文件并未将本项内容作为资格要求,且“CC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口接入交换机”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和链接地址,“下一代防火墙”******盖章,均客观存在,实现无任何难度,且主流品牌均能够提供,不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故贵公司事实依据不充分,该项质疑予以驳回。综上所述,以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贵公司所提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近期发现有质疑人所提交质疑内容,可能涉嫌串标围标,如经证实,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呈送主管部门,******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件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特此复函。 广西**********年*月**日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无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